图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新冠疫情期间,直播行业飞速发展,不少人都知道了当网红有可能很赚钱。然而,记者注意到,直到近期一则郑州追征网红的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的消息成为热搜,才让不少网友直观感受到了当网红原来真能赚这么多钱。
在不少市场人士看来,随着各方监管不断加码,“补税潮”可能即将到来。
网友惊叹:“真赚钱!”
据《深圳晚报》报道,日前,郑州金水区税务局通过大数据系统发现,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有疑团,随后税务人员多方联系纳税人发现其是一名网络主播。取得联系后,该网红主播当即表态服从税收管理,清缴税款,最终分15笔结清了税款,共补交税款634.66万元,滞纳金27.78万元,合计662.44万元。
相关话题很快引起大量关注,“郑州追征一网红600多万税款”也一度成为热搜。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明星税事件引起关注时,就有不少网友建议“查一查网红”,如今查出问题,自然也引来一众网友叫好。不过,查出来的结果也令不少网友惊叹,税都这么多,那这网红赚的钱岂不更多?并纷纷根据税额计算起了其收入。
不仅如此,期间还有不少网友指出,该网红如果采用了“避税方案”,其交税比例可能更低,实际收入也相应更高,甚至感慨“还上什么班?”
所得税率可降至个位数?
记者发现,眼下网上也出现了不少针对网红的“避税方案”,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核定个人所得税征收,选择优惠政策注册地等。甚至有方案宣传称,能将网红收入的所得税率降至个位数。
有分析指出,这些套路基本还是当初明星和影视公司“玩剩下的”,所谓个人独资企业,其实和当初的“明星工作室”性质一样。据介绍,如果通过“个人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类目报税,只需承担5%-35%的税率;但如果按照个人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的最高税率为45%。此外,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净利润”,可以在收入基础上扣除成本及费用,又能减少不少税额;而且,艺人注册工作室大多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甚至可以享受到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部分园区最终综合税率可能降到5%左右。
注册地方面,国内也确实存在一些“政策洼地”。据《经济参考报》9月报道,江苏新沂近期就成了新明星艺人的“避税天堂”,陆陆续续注册了上千家影视文化类市场主体,多数都是有名无实的“空壳”。“通过‘政策洼地’吸引明星设立工作室,实际上是地方用里子赚了面子,而明星得到了实惠。”
文娱圈问题整治连年加码
然而,这些帮网红的避税招式,就真有那么靠谱吗?答案或许是否定的。
事实上,自2018年范冰冰事件令明星偷逃税情况受到重视后,不少地方纷纷加强了对明星个人工作室的监管,例如个税不再采用极低税率的核定征收方式,而是转为查账征收等。
“政策洼地”也不是万灵药,从最早的霍尔果斯,到无锡、横店,再到后来的海南、江苏等。随着监管趋严,此前的不少“天堂”也都加强了监管,导致大量明星艺人工作室注销,然后搬到其他地方去。
不仅如此,部分工作室在表面“合理避税”的操作下,也被指可能存在通过关联公司交易增加成本隐藏利润等方式进行“逃税”。这些问题一旦被查出,可能就不单是“补税+滞纳金”那么简单了。
根据相关规定,一旦查实偷逃税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此前备受关注的郑爽事件。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依法严肃查处郑爽偷逃税案件的情况,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国家税务总局还表示,严厉查处和曝光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
明星尚且逃不掉,网红就更别说了。近期两个涉嫌偷逃税的网红,可能就是信了注册企业能“合理避税”的幌子。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披露,近期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原因方面,就是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
在不少市场人士看来,随着各方监管不断加码,“补税潮”可能即将到来。
今年9月,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中宣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明确将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记者陈雨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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