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多少人用过网约车的“拼车”功能。“拼车”不仅能缓解高峰期用车难的问题,还降低了乘客的用车费用,同时也增加了网约车司机的业务量。本来是个“多赢”的好功能,却有司机发现了平台的漏洞,利用这个规则进行诈骗。近日,临安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网约车司机伪造行程骗取补贴款的诈骗案件。
蓝某今年41岁,2019年开始成为一名网约车司机,跑车过程中他偶然发现平台拼车订单规则有漏洞,自己通过“空跑”伪造行程的方式可以获得额外的补贴款。
原来,乘客选择拼车业务后,网约车公司平台系统根据时段、距离等估算出“一口价”,不论实际行程如何,乘客都只需按照“一口价”支付订单,但公司支付给司机的费用却要按照实际路程和堵车时间等情况综合结算,结算费用高于乘客支付的“一口价”时,公司将给司机补贴差价。
为了骗取差价补贴,蓝某想方设法在拼车乘客下车后不按规定结束订单。因为只要行程继续,公司就会有补贴。接着,他以要“刷单”为由,向亲友、熟人借用了数个网约车乘客账号。当接到拼车订单时,他就用这些账号发布相同行程拼车单,平台会自动为他并单,这样他就可以自己掌控整个订单的结束时间。疫情期间乘客较少时,他甚至直接利用两个自己掌握的乘客账号虚构一个拼车订单,再用同样的方式骗取差价补贴。
直到2021年被发现,蓝某利用这种方式骗取网约车公司补贴费用5.2万余元。
临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蓝某系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轻从宽处罚。最终,临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蓝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案件的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在这起案件中,蓝某为了伪造行程向亲友、熟人借用了乘客账号,因为不涉及自身利益,大家都没有拒绝,导致蓝某能顺利作案。所以遇到他人帮忙“刷单”“刷分”等请求,大家一定要保持警觉、问清情况,防止不察觉间“帮忙”却变成了违法犯罪的帮手。
另外,在这三年里,网约车公司的结算系统虽然发现了一小部分异常行程订单,也对这些订单费用进行了冻结,但由于比例较低,没有给蓝某带来足够的警示。为此,法官也提醒网约车公司应当加强结算系统的监管精准度和及时性。(记者 骆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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