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资料图)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号)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10,51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939,096.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167,862.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771,233.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86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0年12月28日和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常州分行、苏州银行常州分行、工商银行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常州分行、银行账号:1001290000001803),已按规定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公司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名称: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常州分行、银行账号:519903574210701;账户名称: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1105020229088888888)予以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海龙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优悠、杨尧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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