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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5月22日晚间,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截至当日,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一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告称,鉴于泰禾集团2022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1、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与此同时,公告披露,截至4月28日,泰禾集团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本金为582.03亿元,公司对外担保中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54.16亿元;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及各方尚未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此外,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泰禾集团总资产约2155.8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38.71亿元,营业收入约9.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亿元。
同日晚间,泰禾发布公告称,泰禾集团的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5月18日、5月19日、5月2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截至5月22日收盘,该公司报价0.67元/股。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该公司表示,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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