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南州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坚持岸上、岸下相结合,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力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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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黔南州31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2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稳定的市(州),自2016年贵州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以来连续7年考核优秀等次。
人水和谐的都匀剑江河。(黔南州水务局供图)
压实河长责任
黔南州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成立州、县两级河湖长制办公室,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州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成立州河湖保护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河湖长制日常工作。印发《黔南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各部门职责,保障河湖长制办公室高效运转。
创新出台“派工单”制度,入选全国“大地河源杯”2021基层治水十大经验、“2022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成果案例”进行全国推广,将各级河长发现问题以“一县一单”形式进行派单,形成州河湖长办协调调度、责任单位跟踪督办、县级职能部门具体整改、州河长办审核销号的“收集、派单、督办、整改”闭环体系。据统计,黔南州建立“派工单”制度以来,累计派单127单涉及273个问题,已完成126单272个问题整改,整改率99.6%。
写好岸上文章
黔南州高度重视河湖保护工作,采取旬调度、月通报形式对全州河道划界工作进行调度,不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496条河流河道划界和279条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明确管理范围和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为河湖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黔南州2017年12月率先在全省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32条”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制度,推行厂网一体化管理,以购买服务方式落实管网专业管护运维单位,解决厂网分离管理问题。
目前,黔南州已完成1197个行政村村规民约修改,将农村河湖管护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建立村民共同担当、相互监督、对外监管的农村河湖村民自治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全民共护河湖环境的良好局面。同时,黔南州还充分利用群众监督积极性,建立“村收级、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机制,将政府“直接服务”转变为“购买服务”,形成企业运营、政府督导、群众监督良性循环发展模式。
管好岸下关口
黔南州围绕区域内重点产业园区入河排污口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关键部位,采取有效措施把好水生态治理关口。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福泉、瓮安等重点产业园区制定实施“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对重点涉磷涉锑涉重企业实行雨水排污口在线监测,实施总磷和锑污染物排放限值,严格管控污染源,31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
黔南还完成龙里大竹芒水库等6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持续巩固提升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开展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建设及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水质达标率100%。完成瓮安河支流雍阳河和瓮安、福泉经济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投入资金1亿元实施福泉双龙工业园区地下水应急处理工程、都柳江历史遗留新八井锑矿井水治理工程等一批地下水污染治理项目,逐步完善地下水质监测网络,4个国控点位水质达标率100%。
胡荣华 罗年福
编辑 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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