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别人三拳,被人一剪刀反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南24岁男子在烧烤店被杀,死者家属赶到了医院,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其母亲发声,让人心酸。
她表示:
儿子今年是本命年, 刚结婚不久,自己还在等着抱孙子呢!而且无法接受凶手的行为,必定会上诉追究法律责任,不死不休。
而是这妻子认为,大家无冤无仇,就是对方挑衅在先,出言不逊导致的矛盾,因此杀人偿命,不管给多少钱,道多少次歉,都不会选择和解 ,以命抵命。
然而,事件就发生了反转,很多人意想不到,一向喊话黑衣男子是“正当防卫”的时候 ,又多出了几名责任人,那就是死者的“兄弟们”。
第一就是参与殴打凶手的白衣男子。
在死者用手臂锁住了凶手的脖子时,进行了连续3拳的殴打,每一拳都是向胸口的位置捶打,这个时候凶手就可以展开防卫了,但是他还没有。
然而,另外一名白衣男子加入到了帮助死者“殴打”对方,还语言挑衅“你服了没?知道了错了没?”
正是五六个兄弟们的咄咄相逼,最终逼出了凶手的剪刀,最终死者被捅了一刀,刺入了心脏导致殒命。而另外一名兄弟被划破了脸蛋,其他人继续一拥而上,殴打凶手。
因此,除了死者自己的“先动手”之外,这位被刺杀的兄弟也是先动手的一方,他的出现增加了激怒凶手的情绪,他有责任吗?
律师网友们认为,家属其实可以告这位兄弟,因为他应该上前去劝架,拉架,而不是帮助死者打架,虽然大家都是兄弟,但是他的帮忙打架也是导致死者被刺杀的一个因素。
比如,你带朋友去喝酒,参加饭局聚会,最终朋友喝酒太多给喝死了,因此你也逃不掉法律责任。因为你不劝酒,不及时阻止你的朋友不要喝酒过度,最终发生了死亡事件。
这种案例在法庭上很常见,最终朋友承担了很大的责任,而在“剪刀命案”中,这5个朋友都有责任,如果他们不加入打架,死者和凶手单挑的话,可能不掏出剪刀。
类似图中的案例
剪刀案件中,他们的加入殴斗,形成了凶手强烈的“正当防卫”意识,简单来说就是朋友们逼出了剪刀,而剪刀刺杀了死者,这在“间接”上也是导致了死者被反杀的一个因素。
因为这些“猪朋狗友”都不是值得深交,另外凶手也可以告这帮朋友,自己之所以掏出剪刀防卫,是因为他们对自己进行了殴打,让自己陷入了危险之中才防卫的。
这就是猪队友的力量啊!
而且死者和妻子据说有案底,其他的朋友曾经也有过被行政处罚的经历。
有人说,立帖为证:凶手不会判死刑。也不是故意杀人罪,可能关个十年八年就出来了。
理由是,凶手带着剪刀是合法的,剪刀也好,指甲刀也好,甚至尖利的铁钉戴在身上都没有问题。而有人说是凶手早有准备的,这句话没错,但并不是故意杀人的理由和动机。
首先,凶手和死者没有恩怨和仇恨,大家就是第一次见,说明凶手没有主动杀害死者的“动机”,掏出剪刀防卫合适吗?
合适,因为自己被围殴的这个“情况”正在发生,也就是危险正在发生,情急之下为了自保,随手掏出了剪刀防卫,也是可以的。
你不能说我私自带剪刀有罪吧?你管我带什么,反正你打我3拳我都没还手,但你继续这个行为,5个人围殴我的行为正在发生,我就可以开始反抗了。
简单的说,你一个人打我我能忍,但是你一群人打我,危险系数暴增,我必须及时防卫,所以刺死死者我认为是防卫过当,但说他主动杀人的动机和理由有点牵强,因为大家没有过往的仇恨,不存在早早准备弄死你的动机。
因此,死者的这帮朋友绝对逃不掉干系,由此可见,交往到好的朋友能让你一生平安,交往到了狐朋狗友,能把你推向深渊。
试想一下,这些朋友中但凡有一个理性的,懂法的,都不至于把对方逼到“掏出”剪刀的地步,可能早早就去劝架,拉开两人,好好沟通,说不定大家成为了朋友,而不是仇人。
还是那句话,和朋友喝酒,朋友喝挂了,你有责任。
帮助朋友去打架,朋友挨打挂了,你也有责任,法庭追究你的责任,家属也可以追究你的责任。
你不加入围殴,危险系数3级,我不需要掏出剪刀,但你们5个人一起上,危险系数9级,我必须掏出剪刀,制止你们对我的攻击。
所以凶手的防卫会不会升级,就看你们对他的攻击程度会不会升级。
很明显,这些朋友是导致事态升级的因素。
他们的责任是逃不掉的,以后大家的父母可能因此结下恩怨,毕竟自己的儿子跟他们玩,才被人反杀的,可以说这件事情中没有任何一个赢家。
出门在外,少喝酒,不打架!
遵纪守法,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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