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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单点不送可举报”是治理的好开端

来源:东方网 作者:梁伟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通报称,通过对餐饮外卖平台和商家的调查发现,仍有87个商家存在起送价过高、设置“单点不送”等涉嫌诱导超量点餐问题。对此,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发现相关问题可举报。(8月23日澎湃新闻)

众所周知,近些年来,随着餐饮行业的飞速发展,网络订餐服务已成为不少人的首选消费习惯。有关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5.21亿。但与此同时,不少消费者在点外卖时也经常遭遇想吃的商家起送价过高,或“单点不送”的限制,诸如一份11.5元的餐食,另外收取包装费5元,占比接近一半;想买一杯15元的奶茶,却要20元起送,只好多点一杯凑单……凡此种种,这些额外、虚高的费用不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违反了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对正常的行业生态造成严重干扰,同时与当前社会倡导的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理念也背道而驰。

事实上,餐饮外卖并非“法外之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其中就包括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和计量正确。《反食品浪费法》也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网络订餐单位设置起送价,应在核算经营成本的基础上把握合理区间,尊重消费者自主合理点餐的权利。然而,虽然相关法律法规规约在前,但在一些新兴领域,特别是外卖行业,之所以还是一再出现“花式”侵犯消费者自主合理点餐权利的现象,除了自身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等客观因素外,主要还是有的餐饮外卖平台责任意识不强,或者违规成本太低。

据广东省消委会介绍,综合来看,通过各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及消费者组织持续监督,广东外卖行业制止餐饮浪费取得一定成效,落实制止餐饮浪费措施和力度明显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例如,有的餐饮外卖平台自称只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不参与实际运营,不能视作平台,无须履行餐饮外卖平台责任;有的餐饮外卖平台声称,对入驻平台的外卖商家只有引导提醒义务,只负责把问题和整改要求通知到外卖商家,没有权限督促管理,不能保障其整改到位。

由上观之,面对以上种种情况,广东消委会做出“单点不送可举报”的行动无疑是及时且必要的。一来,有助于倒逼餐饮外卖行业进一步增强落实节约餐饮的责任意识,出台行业监管细则,加强内部整顿。二来,也有助于进一步督促餐饮外卖平台和外卖商家自觉落实法律要求,切实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不断优化促销机制,指导帮助消费者进行适量点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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